乍得共合国(简称乍得)位于非洲中部,撒哈拉沙漠南缘,内陆国家,以乍得湖得名。东邻苏丹,南与中非、喀麦隆交界,西与尼日利亚和尼日尔为邻,北接利比亚。面积128.4万平方公里,排名世界第20位、非洲第5位。乍得气候炎热干燥,除北部高原山地外,大部分地区年平均气温27˚C以上,北部可达29˚C。4-7月天气炎热,最高气温可达50˚C,12月至次年1月气候凉爽,越往北昼夜温差越大。
乍得官方语言为法语和阿拉伯语。南方居民通用苏丹语系的萨拉语,北方通用乍得化的阿拉伯语。全国居民中58.4%信奉伊斯兰教,主要集中在北部和中部;18.5%信奉天主教,16.1%信奉基督教,4%信奉原始宗教,其他少量居民无宗教信仰。
乍得矿藏资源较丰富,但大多尚未开采。主要矿藏有石油、天然碱、石灰石、白陶土、钨、锡、铜、镍、铬、铀、黄金等。
石油主要分布在乍得湖地区、多巴盆地和瓦达伊盆地。且矿业在乍得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乍得也因为其丰富的地下矿产资源而成为一个石油国家。
天然碱产量丰富,主要分布在乍得湖地区和北部博尔库、恩内迪等地。
铬、铀、锰等稀有金属矿分布在北部奥祖山区和南部靠近喀麦隆、中非地区;金矿分布在南部的东凯比河地区、西凯比河地区、瓦达伊地区和北部提贝斯提地区。
乍得南部的西凯比河地区矿藏密集,主要有黄金、石灰石、大理石、铜、锡、钨等。北部的提贝斯提地区在一个扇形范围内蕴藏有黄金、钽、铀和钨矿。
尽管矿业领域开发进展缓慢,但是仍具有巨大投资潜力。在Aozou地区的铀矿和锰矿开发潜力大。新近还发现多条多金属矿脉和黄金矿脉,充分证明乍得矿业资源特别是黄金资源丰富。
《矿业法》对乍得共和国领土范围内涉及矿业开发的司法、行政、税收、金融以及其他方面做出了规定。所有涉及矿业勘查、勘探、开发、流通、加工和贸易活动都适用于该法。从事矿业活动需获得授权或许可。但涉及石油、天然气和地下水的活动属于特别类活动,适用于其他法律法规;除非特免,否则矿业法不应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冲突。主要内容如下:
(1)勘查许可证
由矿业局长依法签发。如申请勘查许可证被拒,也不能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该许可证不具有排他性,只允许在除禁止地区外的其他地区对矿物做地面勘查。如要进行地表以下勘探,需申请其他许可证。有效期1年,可多次延期,每次延期1年。
(2)勘探许可证
企业根据矿业法典规定,向地矿部长提出书面申请,由地矿部长根据矿业局长建议签发。如申请被拒,也不能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勘探许可证具有排他性,允许在规定地区范围内对矿物进行各种形式的勘探性施工。在勘探许可证有效期内,只有其受益人才能对该许可证规定的地区范围内的一条或多条矿脉申请并取得开发许可证。有效期5年,可延期两次。
(3)开发许可证
由地矿部长根据矿业局长建议签发给获得过勘探许可证并且已经很好的履行了勘探许可证、矿业法甚至矿业协定中规定的义务的受益人。有效期25年,可多次延期。
(4)采金许可证或小型矿场开发许可证
按照矿业法,采金许可证是授予一个乍得公民、或者多个以合伙人或者合作者关系结合在一起的乍得公民,由矿业局长签发,并详细规定涵盖的地域面积,确定开发条件。如申请被拒,也不能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采金许可证或小型矿场开发许可证受益人在该许可证规定的地区范围内,排他性的开采黄金或者对小型矿场进行开发。有效期两年,可多次延期。
乍得政局总体趋稳。议会、司法等国家机构运转平稳,各政党围绕立法选举等重要议题充分表达看法,积极扩大影响。
乍得资源较丰富,多数尚未勘探,甚至连普查工作都未有效开展。乍得政府重视经济发展,鼓励私人投资和发展中小企业,并鼓励外国投资。为了鼓励外国投资,乍得政府为投资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企业运营第一个5年内免交所得税、印花税,免营业执照费用,免房屋租用税以及建筑财产税。
本文内容参考: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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